通知
公司全体党员:
为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进一步增强党员在党意识,展示作风形象,体现责任担当,便于接受群众监督,按照市委、高新区党工委和集团党委要求,即日起,公司全体在职在册党员要统一佩戴党徽,亮明党员身份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佩戴对象
公司全体在职在册党员。
二、佩戴位置
党徽应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位置。
三、佩戴时间
党员在岗期间,特别是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(如集团党委会、支委会、支部党员大会、主题党日活动等)时必须佩戴党徽;窗口工作和服务行业党员,以及在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时必须佩戴党徽。工作八小时以外,提倡佩戴党徽。
四、佩戴要求
1.佩戴党徽应当严肃、庄重;
2.党徽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,应将党徽至于其他徽章之上;
3.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的尊严,妥善保管,避免丢失和损坏;
4.对破损、污损、褪色的党徽要及时更换;
5.对故意沾污、损毁党徽的行为,要严肃问责。
公司党支部要严格要求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,严格党内政治生活。全体党员应按照要求佩戴党徽,自觉增强党员意识和自律意识,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。
公司党支部办公室
2017年11月13日